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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基层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2020-11-24 17:10 武汉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010897245/2020-923925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11-24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和《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基层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由武汉市司法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武汉市司法局基层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并已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有效的考生(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一)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11月28日(周六)下午14点开考。

        (二)体能测评集合地点:武汉市第四中学中国中学生田径训练基地(湖北省武汉市口区解放大道347号汉西一路武汉第四中学东南门)。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3〕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执行(附件2)。体能测评项目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测试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一次达标即为合格)、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3),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体能测评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好,签名按捺指印,现场提交)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下午13点10分前到达武汉市第四中学中国中学生田径训练基地。根据防疫有关要求,在集合点设置健康审核区,由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核验考生健康码、测量考生体温,考生体温须低于37.3度,方可进入考试区域,否则转移至临时隔离区。下午14时正式开始体能测评。考生14时前未到达集合点健康审核区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三)关于妊娠生产期考生的体能测评问题,以《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涉及的职位也暂不递补,待其妊娠生产结束后补测体能,体能补测合格的参加体检、考察。妊娠生产期考生,须按照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签到,并当场提交暂缓体能测评书面申请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妊娠相关证明材料。

        (四)除妊娠生产期以外其他任何原因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按缺考处理。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者缺考考生,不得进行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各位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招录单位,电话:027-82658066。


        武汉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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