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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10600号提案的答复

        2021-08-12 10:25 武汉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010897245/2022-02490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8-12
        文  号 武司办〔2021〕1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一、加强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机制

        (一)形成法治新格局。2019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委员会主任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司法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审议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和两规则一细则(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负责人名单及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市司法局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配备6名工作人员,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在内设机构中设立法治调研处和法治督处,与秘书处形成字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各区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和议事协调机构,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谱写法治新篇章。近年来,我市多次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市域社会治理等热点全面部署推进依法治市工作2020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9部政府规章,向社会公开10件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报告。重新制定《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严把法制审核关,强化重点工作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与管理云平台管理和运用突破;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市级行政复议按时办结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4。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二、统筹协调,科学立法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强化对立法全过程全链条的主导。推进立法精细化,重点抓好法规的核心制度和关键条款设计,确保法规有效管用。注意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立法顾问提供智力支持、基层立法联系点贴近实际等优势,进一步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深化立法调研,今年就广大市民关注的数字经济、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域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事项,开展立法调研。探索开展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调研,助推区域协调发展。

        (二)开展专项清理和执法检查。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地方性立法的同时,针对民法典实施、行政处罚法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事项,组织开展法规专项清理,适时作出《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今年,将开展《武汉市禁毒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推动立法质量提升和法规有效实施。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适时修订《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重点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政务服务不打烊

        一是应对抗疫。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通过网上受理办理、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见面审批,打造政务服务不打烊,全市受理政务服务办件443.1万件,网上办件占比96%。为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项目建设提供特事特办审批服务,全速助力火神山、雷神山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服务疫后发展。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全市1万多家四上企业在1个多月时间里实现应复尽复1326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全面复工。武汉市作为封控时间最长、受疫情影响最大的城市,在去年一季度GDP下降40.5%的情况下,全年经济总量达1.56万亿元,重回全国城市前十,被誉为疫后重振的风向标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不断提升四办能力

        一是强化四办改革。四办改革为主线,每年聚焦一个主题,重点突破、逐年提升。先后围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证照归集与数据共享、五减”“五通及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比例分别达到76.23%99.21%90.01%99.92%

        二是再造政务服务流程。为了全面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市推进五减(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持续对标国内先进城市最优标准,从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工作机制六个方面,系统重构审批流程,将跨部门、跨处(科)室的多个事项,整合成符合企业群众表述习惯的一件事;推行一事联办,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

        三是强化一网通办。围绕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业务通五通,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推动系统对接。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共享,推动实现证照信息自动关联获取、线下办事免交实体证照。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智慧审批秒报秒批。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行电子证照等核验数据全程上链一码亮证

        四是压缩审批时限。在企业开办领域,全面实施“210”标准,将开办时间压减到1天内;在工程建设领域,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并联审批系统功能,深化帮办代办服务,开展承诺可开工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实现一般事项即办即结和高频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23项业务网上办;依托区块链中枢能力,创新推出税链通服务,新建商品房网上办理不动产证时间压缩至原来一半。

        (三)优化线上线下服务

        深化综合窗口集约服务,以一件事一次办好为原则,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不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设置,完善综合窗口收发件系统功能,做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通过扩大通办”“就近办,聚焦户政、社保公积金等领域,打破企业群众办事注册经营地、户籍所在地限制,实现民生高频事项全市通办。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及部分沿海城市签订合作协议,以设置专窗、自助机联通等方式,推进跨省跨市通办。完善一体化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实现300项高频事项就近办

        三、独立公正审判,强化司法公信力

        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排除非法干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制度。市法院三个规定平台安置在武汉市法院综合信息门户平台,全体在编干警每月在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由部门领导进行核查监管,对于违反三个规定情形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过问案件、办案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等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等行为。

        二是进一步落实四类案件监管制度。市法院对于存在当事人举报办案法官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依法将该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由庭长、分管院长、乃至院长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管,避免案件出现不公正审理,影响司法权威,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一是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的要求。除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长、副院长、庭长不再审核签发未直接参审的裁判文书,不得以口头指示等方式变相审批案件。切实落实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加强办案法官终身责任的宣传教育,让对案件终身负责的理念深入人心,提升办案法官的司法责任心,依法独立公正审判,自觉摒弃外界非正当过问、干预。

        二是完善案件分配机制。健全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承办法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对确有法定事由需要调整的,依法审批,调整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记录在案。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明确案件需要经过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标准,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判委员会的运行程序和议事规则。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目前,市法院建立类案检索机制,确保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

        三是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统筹推进法官员额和政法编制合理配置,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合理调配政法编制。目前,市法院根据省法院批示、结合我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积极探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初步方案已经被省法院批准,准备向市委报告。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公开的信息化、常态化水平,积极推广使用裁判文书自动纠错及技术处理软件,着力杜绝各类低级错误和质量瑕疵,提升文书说理水平,让裁判文书经得起法律和广大网民的检验。

        (三)严格监督依法行政

        市法院针对行政行为存在程序瑕疵,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针对行政行为严重违法的,坚决予以撤销,对于行政行为严重违法,但是撤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判决确认违法,但保留效力,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据,定期报送依法治市办公室,由依法治市办公室对败诉的行政机关进行扣分通报。

        (四)坚持发布司法审查白皮书

        市法院2016年以来,持续召开司法审查白皮书发布会,邀请市政府领导、全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对上一年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对行政案件的类型、裁判结果等方面分析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亮点和不足,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学习贯彻落实三项规定

        在学懂弄通上下工夫。全市检察机关推动三个规定常态化落实,将学习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年度政治轮训、支部主题党日的常规内容,通过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形式,汇报学习执行情况,人人对标对表,全员自我检视。在监督制约上拓渠道。发布《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布整治内容、整治目标及监督方式,定制市检察院通讯电话执行三个规定专属彩铃提示,恳请社会各界支持和监督,印制6000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宣传手册,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服务中心向来访群众和律师发放,加大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社会参与度与知晓率。在清仓见底上出实招。印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方案》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自查、倒查、抽查、核查的工作重点。开展2018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倒查,通过查阅处分决定书、刑事判决书,一案一查、一事一核,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不漏一事,排查违反三个规定”173件次。今年一季度,全市重大事项报告(三个规定)填报276件,较去年四季度上升97.14%,其中院级领导干部填报107件,较去年四季度上升365.22%

        五、依法信访,维护群众利益

        (一)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运行

        持续推动信访法治化改革,连续5年将信访法治化改革纳入全市信访工作要点,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发“5+1”改革方案,就信访事项有序退出机制等改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将法治思维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全面执行《信访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诉访分离制度,建立信访部门向政法机关移交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机制,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结合党员下沉服务基层社区,我为群众办事等活动抓实《信访条例》《武汉市阳光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与政策的经常性宣传。组织开展《信访条例》颁布1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手册10000册,在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网上投诉过程中坚持主动告知法定权利义务,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梳理674种信访问题依法分类处理渠道和流程。督导责任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全面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化积案、解民忧、促和谐活动,连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攻坚,累计化解积案8249件,化解率94.7%,深受群众好评。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截至6月初,省交办的3223件重复信访案件已化解2556件,化解率已达79.28%。建立健全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对接机制,巩固律师三进成果,探索第三方力量参与基层信访工作,丰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的渠道。

        (三)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

        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落实民呼我应理念,积极改造升级网络投诉办理平台,着力推进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标准化、精准化,大力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严格落实交办督办机制,力促责任单位依法办理,全面回应。建立横向联通各部门各平台,纵向贯通各层级的联动防治机制,对扬言性、行动性、内幕性信息第一时间疏导劝阻,教育其依法理性维权。统一思想认识,协调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各区各部门加大以访施压、以访谋利行为的证据收集力度,对现场滋事、缠访闹访、进京重点地区涉访登记和串联、组织、煽动非法聚集人员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坚决防止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不良风气滋生蔓延。

        六、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打造法治社会

        (一)明确职责。结合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2021年度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20项重点工作。按照工作目标项目化、工作项目方案化的思路,结合岗位责任,对全年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工作项目清单,就相关工作完成时限、具体举措、分管领导、责任人员等进行了明确,形成明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链。

        (二)确定责任。组织90家市直单位报送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着力打造项目化推进体系,对各单位申报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执法权力与普法责任合一性审查,引导各普法成员单位做到计划细、责任清、目标明,涵盖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各个工作领域,形成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以案释法。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执法过程精准普法、司法机关结合司法实践以案释法、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公共法律服务释法明理,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观念深化形成。截至5月份,全市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566场次,服务群众11.3万余人。

        (四)利用融媒体平台。开办《法哥来啦》法治电视栏目,协调普法成员单位提供典型案例法治情景剧,通过网络平台同步播出,今年播出20期。进一步提高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品质,着力于打造原创内容,今年发布信息309余条。精心打造武汉普法抖音号,发布原创作品69部,武汉微邻里、学习强国、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同步推送,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

        (五)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根据司法部有关要求,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814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整体情况进行综合、深入的研究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普法办。

        (六)支持律师行业发展。我市大力支持国内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所,全市有45家外地分所,其中,来自北京27家,广东6家。同时,鼓励本市律师事务所在外地设立分所,5家本土律师事务所在外地设立分所。积极为青年律师发展搭设平台,选拔200名优秀青年律师组成双百人才涉外班,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及交流学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武汉市司法局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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