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 010897245/2023-01804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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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31 |
文 号 | 信息公开目录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2022年工作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切实完成各项各项工作任务。
(一)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和包容审慎监管,组织公布市级第三批告知承诺事项15项;组织全市执法部门推出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共计728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6项,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在各区和相关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进一步降低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武汉市尚信公证处被外交部、司法部确定为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开通涉侨公证法律服务。在为民办实事方面,受理75岁以上老人首次遗嘱公证申请248件,共免除公证费用32.9万余元,受到群众好评;开展“武汉文旅普法轻骑兵基层行”,已举办法治文艺演出43场;面向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法律小讲堂活动120场。
(二)重点工作项目有效实施。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出台《武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细化为3大类、75项措施,予以推进落实。二是按照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完成长江新区立法工作,长江新区管理体制、管理权限以地方立法形式得到固化;推进《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促进条例》协同立法,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修订《武汉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集中修改26件政府规章,废止7件政府规章。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编制并推动实施2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165件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四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升级完善武汉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归集执法案件数据600余万件,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实现全流程监管和可回溯管理。五是组织高校专家团队对15个区、33个市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全面体检”,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六是始终抓好疫情防控和平安稳定工作,戒毒场所持续实现零疫情和零事故。七是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余件,为困难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6936万余元,4345件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全部适用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组织实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6个社区村入选司法部、民政部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公示名单。
(三)重大改革取得突破。一是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副省级城市代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二是持续深化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将201项执法事项放权基层,有效实现了执法重心下移,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不断优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9月1日起,全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正式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三是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8月31日起,市、区政府均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今年以来,全市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827件。
(四)法治建设成效显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2022年11月,我市获评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武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三方评估,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深入实施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以及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探索在行政执法领域推广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万所联万会”“同心·法治体检进千企”等活动,帮助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法律风险。
(四)进一步抓好政府立法。出台2023年政府立法计划,完成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制定关于规范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推动出台武汉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方案,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行政立法质效。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推动建立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切实做到决策事项应纳尽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市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健全完善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一线执法能力。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健全约谈、通报、行政复议决定书与意见书执行监督等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六)进一步做好刑事执行工作。坚持“高于平时、严于地方”疫情防控标准,坚决守住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六无”底线。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对象管理,彻底摸清底数,掌握行动动向,狠抓日常管理,确保在控在位。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化解在基层。
(七)进一步推进法治惠民。综合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督促全市普法中期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千名律师进万家”,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争取市财政等支持,在全市试点建设“智慧公法站点”(“24小时司法所”),为群众提供全天候、自助式、集成式的公益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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