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01-15 15:30 武汉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010897245/2022-00555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1-1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化提升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推进超大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治愈“疫后综合症”,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等领域全面复苏和赶超发展为切入点,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搏杀冲刺,为武汉重启崛起,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分级分层次组织开展政治轮训,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大事来抓,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做到一次不少、一件不漏、一刻不迟。

        3.全面彻底整改政治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思想不松、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4.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推动把讲政治落实到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治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推进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5.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编制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向纵深发展。积极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统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和“十进十建”活动。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机关纪检组织工作职责,完善“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6.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精文减会规范调研,持续为基层减负,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下基层大接访等制度,领导带头落实“四不两直”“一线工作法”,明查暗访相结合,扑下身子抓落实。高度重视“双评议”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标准,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群众满意率

        二、全面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7.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以补齐疫情防控暴露出的法治短板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落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修订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8.加强全面依法治市顶层设计。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对标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以“加强立法、服务发展、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为重点,抓紧研究编制法治武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建立完善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法治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9.全面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抓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加强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的衔接,加强与四个专项协调小组的沟通协调,确定重点内容、重点事项,抓紧筹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全面依法治国法制建设考评为龙头,建立依法治市“指挥棒”体系,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督办、督察、考核机制。加大全媒体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武汉建设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力。

        10.加强和改进法治督察工作。建立法治督察人才库,研究出台法治督察工作制度,探索依托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法治督察”,不断推进法治督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察,抓紧抓好“关键少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开展对2019年督察项目督促整改和“回头看”工作。

        三、强化行政立法,推动实现良法善治

        11.健全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规规章体系。研究完善行政立法特别是政府规章项目的立项、审查和工作考评机制,严格把控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备案等重点环节,全面加强立法工作的源头管理、过程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立法政治风险防范机制,把立法风险分析、立法时机研判、立法战略思考作为规章立项审查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做好政府规章汇编翻译工作。

        12.全力推进完成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法规规章不足和薄弱环节,总结实施的经验和教训,聚焦疫情防控及善后工作、市域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需求等当前立法重点领域,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会和法规工作室做好地方法规项目对接,按时完成今年立法计划。优质高效完成《武汉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武汉市文化旅游行业应急管理规定》《武汉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规章立法项目,确保立法工作与疫情防控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呼应。

        13.建立制度供给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及时开展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将备案审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重要评价指标。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合法性、合理性为根本,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4.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把依法有序防控疫情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各级政府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各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疫情防控难题,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狠抓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落实情况,研究编制2020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针对内容、程序的考评机制,督促承办部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作用,聚焦疫情防控及善后工作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突出法律问题,加强法律适用的研究和储备,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及善后工作。

        15.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入开展审批事项、证明事项清理优化,严格落实“四办改革”,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开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书面审查建议“绿色通道”,对市场主体提出的书面审查建议,优先启动审查程序。加强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保障,组织律师对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体检,有效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复工复产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探索建立武汉企业国际化服务律师团队,为武汉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撑。进一步深化公证便民、公证助企活动。

        16.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改造完善、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为基础,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依法惩处;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有效化解行政执法领域风险,建立重大执法事项督办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7.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尽快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启动新模式运行,理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加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度,加大个案听证和监督纠错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抓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和案件代理质量,完善工作通报和考核制度。

        五、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18.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内防反弹、外防输入,聚焦戒毒场所重点,聚焦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毫不动摇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四必”要求,加强办公区域环境消杀保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做好系统内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加强检查落实,督促律所、公证机构、鉴定机构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9.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以治愈“疫后综合症”、服务疫后重振为切入点,立足服务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复工复产复市、社会和谐稳定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社区律师,对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全覆盖、滚动式大排查,摸清底数、逐案建档、限期化解、对账销号,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发挥大数据分析作用,及时分析掌握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趋势,提高防范化解突出社会矛盾的针对性、前瞻性。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对社区律师的指导监督,进一步规范律师进社区(村)工作。

        20.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六清”要求,加大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力度,发挥好律师、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优势,进一步拓宽涉黑涉恶线索的征集核查渠道。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建立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谈话制度。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正确引导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纳入法治宣传工作重要内容,积极营造强大舆论攻势。

        21.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坚持高标准推进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确保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基本达标。深化教育戒治“个十百千”工程,开展戒毒医疗工作巩固攻坚年活动,强化重点人员管理,深化司法行政戒毒“三级治理”,探索完善戒毒场所安全治理体系。抓紧推进戒毒场所迁建、改建项目,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地启动和建成使用,跟进场所安全、勤务模式、矫治特色品牌创建、后勤保障、执法程序等规范统一管理。

        22.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宣传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动设立武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快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的配置管理和执法监督,充分运用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紧扣关键环节,严格依法履责,切实做到与相关部门衔接到位,底数精准掌握到位,上门帮教到位,“重点帮教对象”列管到位,督导检查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23.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和执业监督。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全面领导,发挥行业党委作用,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推进实施律师行业党委“领航工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和党员律师“先锋工程”,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面统领。严肃严明政治纪律,坚守三个“决不允许”和六个“不得”的律师执业政治底线,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信息通报公示制度。切实加强对律师重点人的教育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开展约谈教育、加强日常管理,严防漏管失控、严防炒作滋事。

        2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抓好线上、线下阵地建设,健全完善舆情日常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加强司法行政网评员队伍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创新和加强宣传工作,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选树宣传,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彰显司法行政担当,提振精气神,传播正能量。

        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5.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紧密结合市域社会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建设为载体,加强社区(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区(村)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推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社区(村)治理体系,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以建立统一工作模式、统一工作规范、统一工作流程为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强化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26.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围绕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引导全社会依法防疫、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法律“七进”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强化综合运用新媒体力度,拓宽新媒体运用思路,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平台、加强协作、创建品牌,多层次、多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做强做优项目,努力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新媒体普法品牌,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七、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7.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推出服务疫情防控及善后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和产品,主动提供全时空战“疫”服务。加快资源整合和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完善改进“12348”武汉法网,拓展移动终端应用。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系统在全市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成果,探索“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途径,全面推广大数据分析应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定制化水平。

        28.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实现法律援助案卷信息化管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公平公开承接机制。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和公益服务列入评价公证机构、公证员的重要指标,完善公证机构内部管理与收入分配机制,认真总结合作制公证处试点成果,完善鉴定人执业能力考核制度和鉴定机构准入专家评审制度,完善司法鉴定诚信评价制度。针对市民之家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服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尽快出台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加强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力度,增设便民措施,改进引导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进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认真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积极推进职前培训工作。

        29.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社区(村)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考评机制,强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库,规范法律顾问的遴选标准和程序,建立日常管理和履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优势和作用,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统筹推动行业发展,针对性加强疫情防控后期律师队伍的管理,为律所、律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八、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

        30.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0年)》,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改革工作的要求,加大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力度,严格落实改革工作月报告制度,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31.完善指挥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各区司法局加快推进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指挥中心上下条块联动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收集研判,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化、实战化水平。

        32.全面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建设政法智能化“1234”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三期建设,持续深化信息化二期应用。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推进“智慧戒毒”建设,构建大平台建设、大数据运用、大管理格局,促进统一戒毒模式与信息化技术运用深度融合;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开展矫正中心信息化应用试点工作;推进“智慧司法所”建设,打造创新试点,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进基层。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等级防护,做好平台运行维护,有效保证信息安全。

        九、对照“四化”标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33.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紧扣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理论武装和履职能力建设为重点,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进一 步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加快完成戒毒系统机构改革和警员职务职级套改,开展戒毒人民警察实战练兵,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34.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戒毒场所领导班子,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建立完善依法履职免责、不实举报澄清和容错纠错机制。大力培育选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强化正向激励,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警担当有为。组织实施考试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加强援疆民警跟踪管理考核。

        35.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精准扶贫、应急管理、信访综治、文明创建、援疆、群团、工会、政务公开、保密档案、计生扶贫、后勤保障等工作。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