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897245/2020-796159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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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4-03-06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区司法局:
现将《2014年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四年三月六日
2014年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各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总揽,以机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全面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5%以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武汉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
继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省、市最新出台的相关制度,认真清理、修订近年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市局将总结两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联合市直政法机关修订《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各区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具体办法,并报市局矫正处备案。
2、完善工作场所、载体建设。对现有的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过渡性安置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就业培训基地、社区服务基地等场所,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清查、备案、考核等配套制度,推动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
3、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启用新的工作档案和执法档案,统一使用社区矫正制式法律文书,真实、完整、及时填写各类卷宗及报表,明晰工作轨迹,杜绝档案随意涂改、敷衍应付、代替签名以及报表内容不全、上报不及时等不规范的行为。
4、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衔接、宣告、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审批、禁止令执行、计分考核、奖惩等执法活动,强化程序意识,严禁随意变更执法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继续推进机构、队伍建设。
5、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强化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职能。各区要早准备、早谋划,制定工作预案,理顺相关环节,为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的整体推进打下基础。
6、积极、稳妥推进专业机构建设。支持和鼓励区局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中心、矫正所等专业机构,科学规划专业机构工作职责,不断创新教育管理方式方法。
7、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社区矫正警务督察,增强队伍的执法观念和纪律作风意识。各区司法局要力推专职社工按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6%比例配备,并逐步纳入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考证、用人计划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分别举办一期工作骨干、新入职人员、志愿者培训班。在去年社区矫正应知知识竞赛的基础上,今年组织社区矫正应会知识的操作考核。
三、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围绕规范执法,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8、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常态化。市局定期通过抽查、督办、研判等不同形式,加强对各区局、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的日常检查,并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9、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社区矫正衔接、奖惩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确保刑罚执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10、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对重大违法违纪的案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抓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充分体现和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步骤和流程,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1、做好衔接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监狱、公安等部门工作联系,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和文书衔接工作,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审前调查、必接必送、寻找追查和收监执行等措施,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12、严格监督管理。推进实施“三分”管理(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分阶段教育),落实个案矫正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信息平台的使用管理和更新维护,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最大限度控制风险,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13、抓好教育矫正。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法律、道德教育,严格落实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内容和时间。开展个别化教育矫治,做好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心理矫治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矫正的新形式,努力提高教育矫正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4、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综合运用社会管理资源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帮困扶助。
五、大力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和引导刑释解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突出“向监所延伸、向社会延伸”两个工作重心,加强刑释解矫人员服务管理。
15、加强刑释解矫人员衔接工作。认真落实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与监狱、看守所的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律文书和人员无缝对接。及时办理刑释解矫人员登记手续,建立工作档案。
16、大力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帮扶。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抓好安置帮教各项政策的落实。协调人社部门,按政策落实刑释解矫人员社会保障待遇。协调工商、税收等部门,为刑释解矫人员自主创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协调就业中介机构,按照市场需求将失业特困刑释解矫人员纳入社会职业培训、就业推荐计划。
17、开展大墙内外帮教活动。工作向前延伸,与监狱联合开展“送温暖、促转化”、“谈心帮困助新生”或职业推介会等帮教活动,坚定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信心。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努力解决他们教育培训、就学就医、住房低保等困难。
18、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刑释解矫人员帮困解难、就业安置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刑满释矫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大力推进以政府投入为主,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综合性过渡安置基地建设。
六、强化基础性保障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发展。
认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保障的要求,为我市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9、健全协调机制。通过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0、加强经费保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并按照经费预算项目足额用于社区矫正各项业务工作。
21、提高装备保障水平。从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逐步解决执法过程中装备缺乏、保障不力等困难和问题,以便快速应对、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2、创造良好环境。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大力开展面向社区群众宣传活动,扩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通过工作简报、报刊杂志等渠道,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有成效的经验做法和调研文章,展示我市工作成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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